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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里,在荷兰的庄园里住上一阵子,然后再到其他地方走走看看,但是住了两个月以后,裴陆的死宅属性发作,不想挪窝了,于是最后两人哪也没去,就在庄园长住下来。
每天睡到自然醒,早晨醒来后准备早餐,吃过早餐后,裴陆会带着自己自制的小零食去镇子上卖,多是一些酱菜跟腌菜,这两年里很受小镇居民的欢迎,小镇不大,彼此之间都能认识,也不一定要花钱买,拿自己的种蔬果换也是可以的。
中午回到庄园里,用换回来的蔬菜和肉类做一顿丰盛的午餐,饭后,两人会一起出去散散步消食,等到两点的时候,睡个午觉,下午四点再起床去自家开辟的小菜园里巡视一遍,顺便摘几把新鲜的蔬菜回来,做一顿的爽口的晚餐。
晚间活动则要丰富的多,多半时候都是穆修在操劳,裴陆享受就行。
天天年年,都是一些很琐碎的事情,庄园的生活平淡却并不枯燥,裴陆还养了一匹小马驹,是庄园今天的第一头出生的小马,裴陆给他取名叫骑士。
小马驹长的很快,才到裴陆腰部,已经能跟着父母在草场上撒欢,裴陆隔段时间就会过来给他刷刷毛,因此骑士跟他很亲近。
这天傍晚,晚霞在天际燃烧,裴陆拿着刷子卖力洗刷刷,骑士乖乖的站在他身前,偶尔打个响鼻,蹭一蹭裴陆的手,顺滑的尾巴甩来甩去。
穆修向来嫌弃这些动物不干净,每次裴陆要过来,他又不想分开的时候,就会坐在敞篷的吉普上看书。
看累了,抬起头就能看见裴陆的身影。
这天跟以往无数个傍晚都一样,又有点不一样,因为楚虹发来消息,说她要结婚了。
请柬还在漂洋过海的路上,估计等裴陆他们动身的时候,正好能收到。
裴陆给骑士洗完澡,光着上身跳上车,被水冲过的冰凉的手突袭贴在穆修颈窝,穆修穿着白色衬衣和西装裤,因为在家里,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扣,正好够裴陆把手伸进去。
穆修脸色不变,他把手里的书合上,又把衣服里作乱的手拿出来,捧在手心里,用体温给他暖手。
“说了多少遍,不许脱衣服,容易感冒。”
裴陆嘿嘿的笑,手指不安分的扣弄他的手心,穆修也习惯了他的不听话,早有准备,把后座上放着的外套拿过来给他披上。
裴陆披着外套,在他嘴角边落下一个亲吻,穆修也回吻了他的脸颊一下,想起来楚虹发来的消息,穆修道:”楚虹要结婚了,邀请我们回国参加婚礼。“
“诶?”穆修吃惊的瞪圆眼睛,把穆修的手机扒拉出来,想要看看拿下楚虹的男人是何方神圣。
“新郎我们认识吗?”
穆修见他在手手机里翻来翻去也找不到,便握着他的手点进邮箱,把楚虹最新的邮件打开给他看。
“新郎是圈外人,听说是小学同学。”
“那挺好,青梅竹马,”裴陆笑道,“婚礼是五月二十号?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国?”
穆修沉吟,问他,“你想早点回去吗?”
裴陆撑着下巴想了想,无所谓想不想,他在国内的亲人朋友不多,倒是没什么人可以惦记的,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大吃货国的美食们,他想了一会儿火辣辣的火锅,道:“我们提前半个月回去吧,我想吃火锅烧烤还有煎饼果子。”
穆修捏了捏他越来越软绵的小肚子,“好,我让杰克去订机票。”
在草场上又吹了一会儿风,他们便开车回去吃饭。
家里的厨师经过裴陆调教,总算能做一些普通的家常菜,摆脱了吃不完的奶油跟牛排,裴陆的脸肉眼可见的圆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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