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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飞机,林初走在机场玻璃边上,看着外面,明月半弯,银光暗淡,他抬眼望着漆黑的夜空,身边走过一群人,说着流利的普通话,刹那间,他才恍然清醒,他回来了。
站在了这边他舍不得离开耳朵土地上,正是这片土地给了他重生的机会,给了他深爱的机会,也给他失去的机会。
五年了,他觉得离开了很久很久,想起这五年在新西兰和香港的日子,却茫然的如同一片白雾,在没有宋景延的日子,时间流逝的都不带回忆。
他跟着人群走出了飞机出口,搭乘的士去他入住的酒店,从机场到酒店会经过nic最繁华的商业圈,nic的大楼犹如空中楼阁,nic三个字母赫然地出现在大楼的高初,远远望过去,在黑夜里,犹如悬浮在半空中,泛着蓝色的霓虹灯,现在已经夜晚9点多,上面依旧灯光点点,还有人没有下班。
楼下的广场和马路隔着半个足球场那么大的距离,他看到一群穿着制服的保安人员在附近巡查。
虽然只是短暂的一晃而过,但足以唤起他沉睡的记忆,这栋大楼的主人,是他曾经深爱过的人,他为了他做了个抉择,现在那个抉择又将他召唤回来。
在开工的前两天,林初回了一趟老家,虽然他一直在新西兰和香港两地跑,一年还是抽空回老家几次,他曾经想过把妈妈接到新西兰,但被妈妈拒绝了,的确还是土生土长的地方感情更加浓厚一些,不过对于林初而言,从小的颠沛流离让他对住的并没有太多的要求,重要不是住在哪里,而是那里有什么人。
院子里比当年更加热闹了,以前这里只是种了些花花草草,但是胡慧兰觉得太可惜了,这么都空旷的地方,又种了几颗果树,其中长的最好的便是这颗桃子树,6月的季节,上面结满了透红的桃子,惹得附近的小孩子都走了过来,妈妈很乐意分享这些给孩子们,孩子们和妈妈走的很亲近,经常走过来摘园子的果子吃,妈妈就在一边看着他们,以防他们受伤。
当年依偎在妈妈怀里的小侄子已经成了少年,去到县里读初中,一星期才回来一次,好在附近这些小孩子陪伴,不然一个人也怪寂寞的。
林初总觉得妈妈心里面是很渴望他能给她带个孙子的,可妈妈从来没有提起过,也不说一个人寂寞,总是他做什么,妈妈都觉得好。
园子最东边种了茄子和西红柿,西红柿上已经结满红色的果子,在新西兰林初最舍不得就是那里的西红柿,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和妈妈种的一模一样,但是在国内买的西红柿普遍品种不好,要么太酸,要么一点酸味都没有。
林初摘了几个,妈妈则照料一边的茄子,茄子树上面已经开了花,过不了多久就能结果,院子里走进了一位老人家,看了一眼林初,“哦,林初回来了?”
林初成了大明星的事情一度成为村里的骄傲,村里几乎人人都知道林初,不过村里和粉丝不一样,这里大都是一些老人妇女和小孩,单纯的只是羡慕,并不太去了解他的新闻,当然就不知道林初这几年做了什么,就算知道他退出了娱乐圈,还是把他当大明星看待。
“是,莫大娘。”
“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
“这好,我儿子结婚,你们一起过来吧。”说完莫大娘拿起一封红色的请柬递到妈妈面前。
妈妈把手往衣服上搓了搓,接了过来,“林初他工作忙,就不能过去了。”
“哎!那太可惜了,小时候你们两个玩的可好了,不过我那儿子和林初那就没得比了,阿兰啊,你就好了,儿子这么懂事,又是大明星,村里个个都羡慕你把儿子教的这么好,不像我那个,穷困潦倒这么久,也到30岁才娶到媳妇。”忽然她转念一想,林初和他儿子也是一般年纪,也应该到了娶媳妇的时候,笑了笑,“林初啊,什么时候把你媳妇也带回来看看啊?”
林初礼貌的笑了笑,“有机会的。”
“哎,林初的媳妇也应该和漂亮的大明星吧,到时带回来,村里可就热闹了。”
不等林初接话,胡慧兰说道:“莫大姐,你看我这茄子上是不是长了虫子啊,怎么你家的茄子长的这么好?”
莫大娘听闻便走了过去,认真的看了几眼,“哎,这茄子这个时候就喜欢惹虫子,我那包除虫剂还没用完,给你带点。”
林初捡起地上的西红柿往家里走去,有种躲过一劫的感觉,这几年回来,遇到熟人,几乎无一例外打听他的婚事,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那种爱不是每个人都懂的,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妈妈从来没有问过他喜欢哪个女孩子,也从来不谈婚事。
“诶,那谢谢了。”
“我先回去了,记得到时候过来喝喜酒啊。”
“放心,我会去的。”
“你啊,叫你儿子也要抓紧些了,我们都盼你你那餐啊!”
“好好好。”胡慧兰连忙答应着,却没有再说什么话,
林初在厨房切着西红柿,胡慧兰走了进来,推着他出去,“这些,让妈来,你去休息休息。”
“没事,我可以弄。”
“去去,到外面坐着,难得回来一次,妈来做。”
林初拗不过妈妈,便走了出去,他以为妈妈会顺着莫大娘的话题提起他的婚事,但是妈妈什么都没说,就是什么都没说,他才觉得过意不去。
他有好几次想过,是不是应该过正常的日子,找个淑惠的女子结婚生子,可他一想到床边躺着一个女子,身上带着不属于宋景延的味道,他想想就可怕。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觉得心如刀割,他给不了任何一个人满意的答案,更不能去爱自己爱的人,于是他对不起所有人,对不起所有爱着他的人!
第105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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