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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万大军,共分成了三队,萧逸一队,大将夏侯惇一队,曹操亲领一队,轮番向天王峰发起了猛烈冲击!
曹军分工明确,三队人马,一队进攻,一队准备,另一队则在后面吃肉、休息,每两个时辰轮换一次,以保证士兵们的体力一直处在巅峰状态!
“杀,征讨,大汉必胜!”为了鼓舞士气,萧逸下马步战,带领一群亲卫在山坡上和袁军亡命厮杀,不停的冲击对方的防线。
将无贪生之意,士有必死之心!
大都督尚且如此,全军上下谁不玩命,更何况这次战功的赏赐也真是丰厚到了极点,砍一个脑袋就是十金呀,曹军士兵嗷嗷怪叫着向前扑窜,有一些悍不畏死的家伙甚至专门往敌群里冲,自己死了不算什么,只要能多砍几个,给老婆、儿子挣出一份家业也值了,很快不少士兵身上都挂上了斩获的人头,多的能有五六个,浑身浴血,还在发疯似的向前冲!
士兵们贪的是黄金,将领们眼界自然高些,他们的目标全放在袁军战将身上,一颗人头,一级爵位呀!
张辽原本是用长枪的,可山路崎岖,施展不便,他就干脆换了把鬼头大刀,大砍大杀,所向披靡,连砍了袁军三名将领的脑袋,身上血透战袍都不管不顾,三个人头那就是连升三级呀,想到这里,张辽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还有使不完的力气。
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在此一举!
正得意间,他却看到了典韦的身影,这位人熊一般的猛士,手中双戟舞的像车轮一样。碾压着前面的袁军,就是不被他砍死,也得被砸起,身上已经挂了七八颗人头,还在疯虎般向前冲杀,所到之处,袁军士兵都哀嚎着四处躲避,根本无人敢上前交战!
“七八颗?都快能封都亭侯了!”张辽的眼睛瞬间就红了,再看看自己身上挂的三个人头,“太少了,丢人呀,不行,我也要立功,我也要封侯,杀!”
好在袁军数量够多,只要多砍几个,功劳会有的,侯爵也会有的!
曹军悍不畏死的向前猛杀,山上的袁术却是苦不堪言,二十五万人马平均分配在三座山峰上,天王峰虽然多一些,可也不超过十万,而且还都是疲惫不堪,又苦熬了一夜的衰兵,战斗力可想而知。
因为兵力不足,袁术没敢像曹操那样把人马分成三队,轮番休息,甚至两队都不成,否则根本就抵挡不住曹军猛烈的攻势,只能全军压上死顶,结果就是,越打士兵越疲劳,战斗力也越弱,而死伤却越来越大!
“杀,咚!咚!”
两军从清晨战到中午,又战到日头偏西,山坡上死尸遍地,鲜血都汇聚成了一条条小溪,四处流淌,袁军一方节节败退,终于有些支持不住了!
“陛下,快让左右两峰的人马支援吧,再打下去,将士们就要支撑不住了!”淮南四名臣一起跑了过来,李丰、陈纪、乐就、梁刚,全都是衣甲破裂,满脸的血污,连手里的宝剑都折断了,当成拐棍拄着,这一战,已经杀的胆寒了。
“该死的,鸣号角,让左右两峰的兵马过来支援,该死的曹孟德,怎么就死死咬住孤的天王峰不放?”袁术想不明白,自己兵力上占优许多,怎么反而被杀的节节败退呢?
玉女峰、百花峰上的袁军确实很舒服,大战进行了一天,他们就当了一天的看客,不是不想参战,而是曹军根本就不管他们,一开始士兵们还伸着脖子观战,后来疲惫劲上来,干脆就在山间找个地方呼呼大睡起来,反正老子们接到的军令就是守山,外边打死打活与我何干?
“快,起来,整队,陛下有令,驰援天王峰!”接到出击的命令,袁军的校尉们才忙着把部下集合起来,山洞里,岩石下,草窝中,就像找兔子一样的四处拉人,能找到几个是几个,实在找不到也就算了
“天王峰要救,可自己驻守的防线也不能不管呀!”所以两峰的守将各自派出三万人马,试图从两翼发动进攻,分担下袁术那里的压力,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难,要想从左右两峰赶到中间的天王峰,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
首先面对的就是自己之前挖出来的那些沟沟壑壑,为了加强防线,袁军可是拼了老命的,沟挖的越深越好,路堵塞的越窄越好,翻坑、陷阱、木刺、绊马绳,更是密密麻麻,遍布山坡,本来是想给曹军准备一份大餐的,这下全成了阻碍自己出击的绊脚石!
真是自作自受,自己挖坑自己挑!
接到命令后,左右两峰用了整整一个时辰才勉强组成攻击队形,可还没等他们出击,天王峰上的战事发生了巨变,袁军第一道防线,也是兵力最多,最坚固的防线,在曹军轮番进攻下崩塌了!
“大汉必胜!”
“大汉必胜!”
袁军败兵向潮水般向山上退去,刀、枪、剑、戟、锣鼓、旗帜,扔的漫山遍野全是,任由督战的军官如何喝骂也无济于事,不少溃兵甚至偷偷向军官下家伙,好夺路逃命,局面乱成一团,趁此机会,萧逸挥兵尾随追杀,又连破第二,第三道防线,彻底把袁军赶到了山上
残阳之下,天王峰上全是一片红色,那是被鲜血染红的,一天的激烈厮杀,两军将士在这里至少死伤三万以上,山坡都被尸体盖满了,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一些关键的堡垒,死尸竟然有几层厚,你压我,我压你,一片血肉模糊,根本就分不清谁是谁!
“惨烈!惨胜呀!”
萧逸没有再发动夜袭,只是让士兵们打扫战场,清洗伤口,一天的激烈血战,就是身体上撑得住,精神也到奔溃的临界点了,尸山血河,就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黯然神伤。
火头兵们抬上来大筐的饭食,大饼、米饭、排骨、肉汤、每人还有半斤好酒,士兵们顾不得清理身体,一拥而上,许多人连手上的污血、脑浆都不擦,抓起食物就往嘴里塞,打起仗来,命就不是自己的了,多吃一口是一口,谁知道下顿饭还吃不吃得到呀!
身为统军大都督,萧逸的待遇自然要更好一些,除了美酒、肥肉,他还可以洗个澡,换换衣服。
盔甲卸下,由亲兵们负责刷洗,厚厚的血垢一层层往下掉,怎么用力刷还是红色的,身上的战袍也没法要了,浸满血迹,被风一吹,又干又硬,都脱不下去,侍卫长小斌只好用匕首给他割下来,然后用皮囊盛水,从头淋下,整整洗了六遍,才露出萧逸的本来面目,他运气不错,没受伤,血迹全是别人的,今日一场厮杀,手上亡魂的数量至少又添上百
“大都督,袁军已经丧胆,我等何不连夜攻山,生擒袁术!”两个血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根本就看不清模样,除了黑白分明的眼睛,其他地方都是血红的,连牙齿也不例外,不用问,血战到激烈的时候,肯定是用敌人的鲜血解渴了。
“渴饮刀头血,困卧马鞍间!”
这可不是一句空话,战场厮杀,本来体力消耗就大,出汗多,人就容易口渴,可刀来剑往的那去给你找水,就算有也没功夫喝呀,所以此时最省事的办法就是,一刀砍掉面前敌人的脑袋,报过死尸腔子来,趁热喝上几口,解渴,还补充体力,因为人血是咸的
让手下亲兵帮着二人也洗了洗,萧逸这才认出来,是张辽和典韦,今天他们二人带队冲杀在最前面,杀敌最多,功劳也最大,不过运气就差点了,张辽肩膀上挨了一刀,用白布裹着,不时有鲜血渗出,离脖子只有数寸距离,可见当时有多危险,典韦没有刀伤,不过挨了好几支冷箭,谁叫他块头大,目标明显,又冲在最前面呢,好在都不是要害!
“将士们已经疲惫,不宜再打夜战,只要守好这三条防线就好!”萧逸摆摆手,让亲兵给二将送上清水,鏖战过后,喝口水都是一种享受了。
“另外,我还给袁术准备了一份大礼物,够他喝一壶的,不,他是一点也喝不到才对!”拿过一皮囊清水,嘴对嘴,萧逸一饮而尽,喝水,原来也这么痛快!
“哈哈!可是如果没水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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