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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
她给自己吹了个口哨。
戚厌不进来,就站在门口看她,目光明暗不定。而绯红倚着冰箱,长腿交叉,慢吞吞地咽着冰水,眼波销魂,红唇作妖。
距离3.7米。
绯红发现一个有趣的细节,除非亲热或者她主动靠近,这人都会在三米开外的地方注视她,像是隔了一层云海,冷漠又疏离。
她嘴角微勾,却不挑破。
又是一日午后,绯红在阳台花园过起了养老的生活。
“啪——”
一叠资料被摔在绯红的面前。
“这什么呀?”
她摆弄着一瓶指甲油,眼皮不带抬的。
“阚定权,你要勾引的男人。”戚厌不带丝毫感情,“阚太太,也就是他妈,半月后会举行一个慈善晚会,我让人做了手脚,她捐献的翡翠头面是假的,到时候你就帮她圆场,让金家重新搭上阚家这艘大船。”
“金家?”她俯下腰,旋开瓶盖,“金家不是被你吞并了吗?”
戚厌与金父虚以委蛇,进入集团之后,得到了高层决策的权柄,从而做空金氏。
金父筹谋多年,竟败在了自己亲手养出的小狼崽子上,他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决定与戚厌同归于尽。戚厌早就收买了他的助手,金父自食恶果,爆出逃税丑闻,叛了七年有期徒刑,高层来了一次大换血。
戚厌的目光从她的锁骨上的嫣红吻痕错开。
“明面上是这样,但烂船也有三千铁钉,如今金家风雨飘摇,阚定权想必很乐意接受你这份嫁妆。年轻掌舵者初次登台,没有一场波澜壮阔的征伐,他怎么甘心?”
金家和她只是诱饵。
阚定权只要沾上金家的债,他就别想干净脱身,他扒也要扒下他一层血皮。
“你这是要做死阚定权啊。”
绯红一边感叹,一边细致涂着她的指甲。
“我对做死男人没什么兴趣。”
他欺身而上,熟练叼起她的颈肉。
“所以还是你去死吧。”
“你先等等,我指甲还没涂完……”
绯红醒来之时,男人早已不见,只有她的双脚被人捆着,固定在一个桌子上。脚趾头的指甲全被涂上了。其中她涂了两个,颜色清新的牛油果色,俗称绿帽色。他似乎显出了一丝不悦,硬是把牛油果绿换成了蓝莓冰沙色。
哎哟,这小气鬼。
明明是他要给自己戴绿帽的,还迁怒她。
也许是见不惯她游手好闲的样子,戚厌强迫绯红走行程。
首先她要在自家的金信集团“走马上任”。
戚厌表现得就像是她拿住了他什么把柄似的,心不甘情不愿吐出了25%的股份,在他的推波助澜下,绯红正式成为董事会的一员。另外他要她强势召开记者会,她的作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金信集团的未来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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