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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界线中,她遇到了这半个朋来的第一次危险。
一群瘦的如同皮包骨的男人,正把她围在中间,眼中露出一种野兽才有的凶光。
林婉芝在射杀了三人之后,她发现,子弹对这些饥饿到极点的难民来说,一点威慑力都没有,他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林婉芝的背包。
林婉芝自然不会把背包留给他们,因为这背包里面,有一些必须品,绝对不能让他们抢去了,但如果继续开枪的话,她的子弹也会不够用的。
怎么办,林婉芝脑中不停的思量着对策。
一个字,跑。
林婉芝胜在体力比他们强悍,至少不是生在克拉克这种穷地方,还真把几人甩掉了。
不过在逃跑的时候,她的脚踝被一名饥饿到极点的黑人给咬了一口,这一口下去,让她感觉头有点晕眩,就像感冒了一样,身上力气在慢慢的流失。
一开始,林婉芝还没在意,但时间一久,她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小浪似乎看出了主人的痛苦,竟然从一片丛林中叼来了几片叶子,林婉芝虽然身上没力气,但头脑至少还清晰着,这狗在森林里生活了这么久,肯定对很多植物的效用比自己了解,再加上这小浪还知道用树枝把她从泥沼中拉出来。
所以,林婉芝决定试一下,这些叶子对自己有没有作用。
于是,她把这些树叶慢慢的捣成碎沫,涂抹在自己的伤口上。
别说,伤口上那种肿痛,竟然在一两天内慢慢消失了。
现在的林婉芝,已经把小浪当成了一个朋友,并没有把它当成狗,二人的感情,就像一起战斗的战友一样亲密。
虽然伤口暂时没有大碍,但林婉芝还是感觉身上没有力气,到了现在以后,她每天只要一走上三四里路,就感觉喘不过气来,必须要坐着休息一会儿才行。
又过了两天,林婉芝更是连精神都没有了,她知道,自己的死期将至,肯定是感染上非洲的某种病毒了,所以,在弥留之际,林婉芝强忍着悲伤,想把小浪驱赶走。
但小浪死死的守在她的身边,怎么赶都赶不走。
林婉芝的意识慢慢的陷入迷糊中,接着,就昏迷了过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过个三四天后,这条路边,就会出现一具腐烂的尸体。
张大胆,经过上次的战役居然没有逃跑,甚得新的反抗军总怀念器重的,现在的他,有权力配枪,也有权力随时离开队伍,所以最近可谓是春风得意。
不过有的时候,他也后悔,为什么没把陈成二人也留下来,这样的话,晚上还可以一起喝喝果酒,吹吹牛逼。
反抗军的队伍,经过几次征集之后,又渐渐壮大起来,到目前为止,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三千人,这三千人的队伍可不是说笑的。
整个克拉克共各国才多大一点,在东边放个屁,西边马上就闻的到,三千人的队伍,完全是一方霸主级别了,就算政府军,也不过是五六千人而已。
现在,反抗军也不用躲避什么政府军了,他们直接大摇大摆的进入城市,抢夺自己需要的军需物资,然后给政府军留下一堆烂摊子,就此扬长而去。
谁叫他们是反抗军呢,又不是政府军,政府军在人民面前还要点面子,但他们反抗军可就不一样了,简直亦兵亦匪,一些稍微富裕点的人民,看到他们以后,比看到抢劫犯还害怕。
抢劫犯最多就是抢点东西,不会杀人,但反抗军就不一样了,他们为了给政府施加压力,有的时候动不动就屠村,让政府军陷入尴尬的局势,时间一久,政府军自然就得不到人民的支持了,这些人民慢慢的就会倒向反抗军,到时他们就能名正言顺的成为主力,和那个家族发生更加亲密的关系。
这一日,他们绕着克拉克共和国的边界四处巡游,顺便招收一点还没饿死的农民加入反抗军,这是他们的主要目的。
张大胆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反正以他的了解,只要在两百米之外,敌人的子弹绝逼打不到自己身上的,所以胆气特别壮,因为有了上次的战斗作铺垫,张大胆自信,以自己的枪法,都能在这群兵蛮子里面成为顶尖高手。
刚好,在路上碰到了一名晕倒的女子,这女子并不是黑皮肤,这可有些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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