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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有47条染色体作者:匹马孤征
r 一、凶手
二、被害人
如果烟灰是凶手留下的,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毛桃会抽烟
二、毛桃曾经躺在床·上抽烟
虽然毛桃有打火机,但我依旧认为这很不现实,因为躺在血肉横飞的案发现场抽烟,怎么看都像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手才能干出来的事,一个连人话都不会讲的黑猩猩,应该没有这种‘雅兴’。
所以,答案就变得异常简单——金箔雪茄肯定是陈志国抽的。
原来我一直是这么以为的,陈志国靠着卖古董的钱卖了一箱金箔雪茄,在被杀前躺在床·上抽了最后一支。
从逻辑上讲,这样非常合情合理。
但是,这也不过是建立在逻辑之上的假设罢了。
事实证明,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原因有两点:
第一、金箔雪茄在武汉的销售网点很少,有也是偷卖。陈志国就算去过武汉,也不太可能遇得到。
第二、陈志国平时住在村子里很少出去,应该没有这么高雅的爱好,就算真遇到了金箔雪茄的代购,他也不舍得买。
我觉得这个地方一直是个谜团,就算后来发现了林染的日记,这个谜团也没有解开。
因为在林染的日记中,我们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金箔雪茄的记录。
最后,我也慢慢放弃了寻找这个线索的念头。
直到发现少年才是这个案件的真凶,我才又想起了这条线索,同时脑子里忽然萌生出了另一种想法——金箔雪茄会不会是少年买的,买了之后恰好送给了陈志国一支?
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但后来仔细想想,发现还是不对。
因为这太违反人性了——一个年少气盛的少年,怎么可能把这么珍贵的雪茄心甘情愿地送给一个□□了自己十几年的男人?
所以,推理到最后,只剩下了唯一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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