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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不朽的书3(第2页)

在罗斯,抄写员这项工作几乎全是由僧侣担任的。他们用芦管笔在“小牛”上写字。当然,那个时候的“小牛”并不是指小牛肉,而是指小牛皮——一种羊皮纸。芦管笔和羊皮纸都是从拜占廷运过来的,所以造价十分昂贵。而抄写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不仅用笔,还要用到毛刷子。他把开头的字母画成非常美妙的图形,然后再涂上红色或者金色的颜料。在所有的书里,兽形的字母、鸟形的字母和花形的字母都是随处可见的。另外,在标题上,抄写员还用更复杂的花纹——画着难以分开的“细线”——把字母连缀起来。

可以雇用的抄写员在几个世纪之后才陆续出现。

这些抄写员做这项工作的目的已经不是“超度灵魂”了,而是因为别人向他们订货,或者是为了抄书卖钱养家糊口。

书的需求量越到后来越大。终于,图书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了。在书店里,你不仅可以买到福音书和圣礼记,还可以买到小说集和故事书。

城市与城市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很多抄写员干起了抄写商业书信的活儿。

在这个时候,雇用来的抄写员已经没有时间对每一个字母“精雕细刻”了。像我们在书本上和公文案卷里看到的那些简明、挺拔的“标准”字,已经渐渐地为通用的“行书体”所代替,后来又演变成了潦草、粗鄙的速写体。

抄写员的笔尖在纸上飞快地舞动着,极为轻率地就给“p”字母加上了个尾巴,给“c”字母打了个小圈儿。

在把祈祷书抄完之后,雇用的抄书人总是要按照自己的老习惯加上那么几句自己的话作为总结。在他看来,抄书的工作也是一种修行功课。然而,他同时也不会忘记世俗的利益,那就是自己抄书所得的工钱。

比如说,这里有一本旧的德文祈祷书,它的结尾有这样的一段话:“在基督降生后的1475年,圣托马斯节后的12天,这本祈祷书由苏黎世城的市民——列支敦士登的约翰·赫凡尔亲自抄写而成。之所以要抄写这本书,是奉了我的主人福斯那契耶稣会马尔丁教士之命,为了超度他的父母、家属以及所有市民的灵魂。这本祈祷书的抄写费是52古尔登。愿上帝保佑抄书人。”

有些抄书人还在书的末尾加上了轻松愉快的诗句,比如:“这是整部书的结尾,抄书人就要领抄书费了!”

还有这样的诗句:“工作已完,请付酒费。”

那么,用古老的羊皮纸做成的书,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很有可能又是一本又大又重的书,装订十分坚固,封面是用两块硬纸板做成的,外面包上封皮,里面缝上布。

我相信你们任何一个人都不止一次地看过包装如此精良的书籍。然而,你们知道不知道,为什么封面的边缘要突出一点,而你们在书脊上看到的书轴又是什么东西呢?其实,每一件小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意义和历史。

在羊皮纸书的时代,书脊上已经出现书轴了,它的作用是遮盖书页装订之后露出的线头。封面上硬纸板的边缘要突出一些,为的是保护书页不受损坏。

另外,为了防止封面磨损,书的四个角上还包着铜皮。

这种四个角都包着铜皮的书,与其说它是书,倒不如说它更像是一个箱子。而且,它与箱子还真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在合拢之后,上面必须要扣上纽扣或者上锁才行。如果没有纽扣或锁,这本厚重的书一定会变得歪歪扭扭的。

最昂贵的书是用彩色的摩洛哥皮或者丝绒来做封面,而且还镶上金银、嵌上宝石。这种华丽无比的书是专门为国王或公爵制作的。其实,不仅是在封面上,它的每一面书页都闪烁着金银的光芒。这种书有几本被保存了下来,它们都是用染成绛红色的羊皮纸做成的,上面还印着金色或银色的字母。时间一长,绛红色都变成了深紫色,银色也发黑了,然而,这些书在以前一定是光彩夺目的,它们闪烁光芒的样子就像日落时分的天空一样。

要完成一本字体工整、装订精致的大书,光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决计不行的,必须要六七个人合力才能完成。一个人鞣制皮革,另一个人用浮石将其磨光,第三个人抄写正文,第四个人画开头的字母,第五个人给书配上小插图,第六个人进行校对工作,第七个人负责装订。不过,有的时候,一个僧侣也可以单独把一些小牛皮变成一本字体秀美、装订精致的抄本。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几十本书,可要是在从前,这件事情就很难办到了,因为书是非常名贵的东西。

在图书馆里,人们会用铁链子把书锁在桌子上,免得被人偷走。甚至到了1770年,巴黎大学医学院的图书馆里还有这样上着铁链的书。

直到现在,“讲课”或者“听课”这样的说法仍然存在。而这种说法正是从那个时代流传下来的。因为当时的书籍非常昂贵,学生是根本买不起书的。因此,当授课的时候,就由老师一边读一边讲解,学生的任务就是认真听讲。而“课”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读书。

胜利者的纸

与纸草纸让位给羊皮纸一样,羊皮纸最后也把它的地位让给了我们大家都熟悉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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